论一些关于中国文化的胡说八道之五

【字体: 字体颜色
 

龚鹏程

五、中国人有什么伦理态度:忠孝

       依十九世纪以来西方人之见,在专制政治、父权家庭中长大的中国人,自然养成了一种奴化的道德,强调恭顺,其伦理要求即是忠与孝。

       古代人把忠孝当做好词,称人忠孝节义、忠臣孝子,那可是最高最高的荣誉啦。但忠孝是西方人没有的伦理德目,所以西方人常把它乱理解一通,甚至如前述孟德斯鸠黑格尔之类,尽朝恶劣的方向去解释。

    晚清以降,批判传统、鼓吹现代者也把这套话语学得烂熟,鲁迅啦、巴金啦、曹禺啦、茅盾啦,动辄把忠孝妖魔化,痛诟传统伦理是专制性的父权体系。认为中国人在家庭里,是以父亲的权威来压制、指导儿女,儿女则需顺从、孝敬父母。这种“权威教化——恭敬孝顺”的伦理结构,推而广之,用在社会上,也同样要求人们恭敬顺从君上。君上则行使权威,教化百姓。此“君父伦理”,构成了中国的传统,使中国变成了一个以宗法社会、专制王权、威权宰制性家庭相互联结的体系,而导致中国的落后。

  这类话,听之亦多矣。难以辩驳吗?不,一点也不,只要翻翻书就明白了。

  批评中国传统的人主要是没读书。就像顾颉刚,入北大后与胡适鲁迅共倡新文化、不喜宋明理学,家有二程集而根本就不想观。迨抗战兵兴,避难西陲,没书可读,不得已才翻看程伊川集,聊以度日。看了才大吃一惊,发现程子原来并不迂腐,许多道理讲得挺好(见《浪口村随笔》卷五)。近人把儒学、礼教、宋明理学妖魔化,使人什么也不懂、什么也没看,就已知道它是“吃人的”了。

  礼教吃了人,或它准备吃人吗?让我带大家读点书,看看在近代被污名化最严重的“三纲五常”到底是在讲些什么:

  三纲之说,见于《白虎通义》。这是东汉章帝时会集群儒在白虎观讨论经学家之歧见后,予以综合整理而成的,可以代表儒家的基本观点。它对于人伦关系,提出三纲六纪之说:“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六纪者,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

  这指几种人际关系。三纲指三种基本关系:夫妇为情义关系、父子是血缘关系、君臣为政治关系。由此基本关系,可以衍生“六纪”那些社会关系。所以它又说:“六纪者,为三纲之纪者也。师长,君臣之纪也,以其皆成己也。诸父、兄弟,父子之纪也,以其有亲恩连也。诸舅、朋友,夫妇之纪也,以其皆有同志为己助也。”

  夫妇,明言其与朋友一样,清陈立《白虎通疏证》云:“《礼记》曰:同志为友。夫妇亦同志相助,故亦为之纪也。”解释十分正确。据儒家的看法,“夫妇之道,有义则合”“夫妻一体,荣耻共之”,所以夫妇不是权力关系,也不只是性关系,而是道义相扶持相协助的同志,所以把朋友一伦归属在夫妻伦底下。

  王弼注《易》曾说:“妇者,配己而成德者也”,《说文解字》解妻字也说:“妻者,妇与夫齐者也”,《诗·小雅·十月之交》孔疏同样说:“妻之言齐,齐于夫也。虽天子之尊,其妻亦与夫敌也”。这类注解也都表明了儒家对夫妇伦理的基本认定就是平等的。

  所以要稍微读点书,才不致误会纲纪的意义,把三纲看成什么刚硬僵化可怕且对人有宰制性的东西。

  反传统的朋友或许要说:“好罢,三纲纵如你所言,只是表明三种基本人际伦理关系。可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不仍是宰制性压迫性的?”

  哈哈,当然不!刚才不是已讲了妻与夫齐吗?夫为妻纲,就是妻与夫齐,平等。为什么?因纲纪即如阴阳,指两者相配合的关系,而非领导关系。《白虎通》说:“君臣、父子、夫妇,六人也。所以称三纲者何?一阴一阳之谓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六人为纲。”这表明了人伦是在两两相待中才能形成关系,而此种关系又皆如阴阳之相需相配,缺一不可,两者间决不是宰制与被宰制、隶属与被隶属的关系。

  在阴阳格局里,阳尊阴卑、夫尊妇卑云云,均是对两者互动状态的描述,尊卑非上下压制之谓,否则岂非有阳无阴、尊天卑地?这是凡略通中国哲学ABC的人都该知道的。  

  所以即使是最容易形成压迫与宰制的君臣关系,儒家仍指它是相对相需,而非上下隶属,所以说“君臣以义合”。《白虎通》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说:“天子,爵称也。”谓君臣只是职务上的分工,并非地位上的尊卑,顾炎武云:“知天子一位之义,则不敢肆于民上以自尊。”就是这个道理。后代皇帝常想推行一种“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的愚忠,儒家可从来没有这套胡扯的道德,都是讲“君视臣如草芥,则民视君如寇雠”的。

  父子乃天生而成的关系,又与君臣不同,儒家对此,更不可能讲父子地位是隶属主从的。所以《白虎通》特别强调子谏父之义。

  劝谏,与教化不同。教化,代表由上而下的,君与父是意义的来源、人格的典范、价值的指针。劝谏则不然,倒过来,臣、子才是知识智能的提供者,针对父亲或君王的行为与思想,“是非相间,革更其行”。当然,它也并不否认君或父应作为子与臣之仪型。但应然并非实然,在一般状况下,君或父应可教导或领导臣与子,但若君或父实际作为并不恰当,子与臣便须提出谏诤,以导入正途。

  正因为如此,所以《礼记·曲礼》注云:“子从父之令,不可谓孝也。”凡误以为儒家讲孝顺,就是要一切都顺从父母,“从父之令”,且父子伦理只是“权威教化——恭敬顺从”之关系,都可说是对儒家学说毫无了解的。

  其次,君臣父子、阴阳尊卑云云也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依据中国传统的阴阳学说,“阳兼于月,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君。”(《春秋繁露·基义篇》)夫妻父子等关系既是相待而成的,在真实人生之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际,哪有那么僵固稳定的关系?夫原则上是刚的,但在许多时候也会卑下阴柔;妻原则上是柔的,可是在许多地方却显为刚,是一家之主,发号施令。父子也是如此,父兼于子,子兼于父。犹如太极图形,阴阳分判,而其中却有相涵相融之处。男性有女性之特质,女人也不乏某些男性的特质。这才是真实的人生,才是人伦关系的实况。

  由此即可知传统儒家所讲的亲子伦理,绝非今人所描述的那种上下压制、森严僵化状况;更不会教人盲目地孝敬服从父母,或主张父亲可以其威权主导宰制其子女的思想行为。传统的亲子伦理,是一种有基本原则却又讲究调节原理的关系。

  亲子伦理的基本原则,是“父子有亲”,是血缘亲情的联属,由此而生出仁爱。父以其仁爱待子,又教之以义,如后来《三字经》所云:“养不教,父之过。”教子则须“有义方”。但为人父者,未必只因他是父亲就有能力教其子有义方,父亲也是需要教养,也是需要学习的,向谁学习呢?师长。

  《白虎通疏证》卷八引宋均《礼纬注》:“师者,所以教人为君者也,长者所以教人为长者也。”儒家向来强调道尊于势,故做君的,须向师长学习作国君的道理;同理,在家中,做父亲的,也得向师长学习父亲的方法,教其子以正道。若不能,则交给老师去教。同理,儿女也基于仁爱,劝勉其父母以义方,《孝经·谏诤章》:“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即是这个缘故。

  谏诤本身就是一种调节原则;“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则是另一种调节方式。

  整个中国传统当然是极其复杂的,亲子伦理在历代亦各有不同,但上述这套儒家的伦理观,无疑仍可视为传统中非常基本的样态。依此原理,不难形成父子有仁有义的伦理关系,而且更没有什么“父子君臣化”“夫妻君臣化”之类问题。

  你也许会说:儒家的伦理固然如此,可是历史上人伦悲剧也很多,君宰制臣、父宰割子、夫殴打妻,均屡见不鲜。

  是的,伦理是教人应该怎么做。例如,教人要诚信,并不是说世上就因此没有说谎的人了。正因说谎骗人者累世不绝,所以我们更要强调诚信(所以,不是礼教吃人,而是因为社会上人吃人,才须提倡礼教以减少吃人)。哪有人像近代学者这样说:「你看,说谎的人那么多,因此儒家讲诚信是要不得的,应打倒!」这不是发神经吗?

 

  • 上一篇: 任庆运:终身经典教育
  • 下一篇: 论一些关于中国文化的胡说八道之四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教学咨询:0592-5981543 021-54193709    在线咨询: 读经教育交流          
    教材咨询:0592-5982000   传真:0592-5981345 在线咨询: 读经教育交流

    管理员进入   
    Copyright© 2003-2015   绍南文化·读经教育推广中心  网络实名:读经教育 闽ICP备05006486号-1
    邮箱:dujing@dujing.org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  备案序号:闽ICP备05006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