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教育局真的支持弘扬传统文化吗?
真的不反对对“在家教育的探讨”吗?
20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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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上午,松江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吕丽委在家擅自办学,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随后,教育局就带着沪上数十家新闻媒体到我家,送来了“改正通知书”。第二天的报纸上登出了教育局的说法,称他们此次的行为既不是否定弘扬传统文化,也不是反对对“在家教育”的探讨,事后,稍微玩味一下,发觉事实并非如他们所言。
06年夏天“孟母堂”事件之后至今,松江区教育局三番五次来检查(注:“孟母堂”我家自命名的;再则“孟母堂”是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不是某个人的专利,任何人都无权限制别人使用;在没有任何限定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孟母堂”;各个自命名为“孟母堂”的家庭或书斋之间的关系就像许多城市都有被命名为“中山路”的街道一样),他们所看到的实际情况是孩子们确实在诵读传统文化经典。“孟母堂”因传统文化而存在,古圣先贤创立“私塾”,确实有非同凡响的文化传承和教育功能,几年来的实践,大家都深深感受到“私塾”教育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当今现代社会各种教育理论层出不穷,但丝毫也掩盖不了“私塾”教育独特的魅力。
在这里,孩子们摆脱了应试教育的束缚,可以全身心地投入经典,真正体验自主学习的乐趣,大人和孩子之间良性互动,实现了理想的教育相长。经典濡润,孩子们诗书满腹,经过三、四年的积累,十岁左右的孩子已经可以开始阅读古文版的《史记》和《资治通鉴》,这是应试教育做不到的,可以说现代私塾是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最根本途经。虽然,“读经教育”推广已经十年有余,许多学校也为此申报各种级别的课题,教育部 2009年1月2日公布的“2009年工作要点中”提到今年教育将在中小学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但是由于这不属于教育评估的硬性指标,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之下,在实际落实,它的命运只能像许多技能科一样,流于形式。在现有教育体系中,要真正落实经典教育,还需要漫长的过程,现代私塾的实践,将为我国教育中长期规划提供宝贵的经验。
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离不开私塾,取缔私塾,其实就是让孩子们失去了一个真正学习传统文化的场所,其后果当然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松江区教育局辩称自己不否定传统,实在是难以自圆其说。
现代私塾的存在,除了上述所言的文化传承功能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在家教育”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教育的原权利或者父母的教育选择权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
温家宝总理在中长期教育改革中提出了“教育要满足多样化需求”,没有多样化的实践怎能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我们的教育改革应该像经济改革一样:政府宏观调控,各种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形式并存;人民自我进行的教育由政府考评,政府举办的教育由人民监督,如此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才能从本质上真正改革我们的教育,提高我们的教育质量。
松江区教育局否定了我的“在家教育申请”,这种做法就是不给“在家教育”任何生存的空间。事物只有在存在的过程中,才能产生问题,才有进行探讨的价值和必要,如果没有“在家教育”的存在,又如何进行探讨呢?
松江区教育局给自己两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显然都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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