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孟母堂拒不整改面临强制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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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308:23  文新传媒

创办人声称已停止教学教育部门发现并不属实将实施行政处罚

  孟母堂到底是非法办学,还是一种集体生活?适龄儿童、少年是应该去学校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还是可以只在家接受教育?

  昨日下午,一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孟母堂创办人吕丽委夫妇,通知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走完这一程序,孟母堂可能被强制停学,但其创办人正打算提出行政复议。一次新的交锋或许又将开始。

  办学几大要素依然存在

  26日上午,松江区教育局向孟母堂创办人吕丽委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101630分前,停止擅自办学的行为。

  29日下午2时许,吕丽委前往松江区教育局,提交了《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表示已按照要求停止了一切教学活动,老师不再授课讲经。

  但就在211日,松江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孟母堂所在的新桥镇锦轩新墅小区,根据现场察看、与小区物业和业主交谈,发现孟母堂内仍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工作及管理人员,还存在教师组织带领下的集体活动,日常管理工作较改正前仍无明显变化,办学设施设备仍未清理,构成办学行为的几大要素依然存在。

  松江区教育局以此判断,吕丽委提交的《回函》内容并不属实,孟母堂并未停止办学行为。

  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鉴于此,松江区教育局按照《行政处罚法》,于212日下午4时,向孟母堂创办人吕丽委夫妇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表示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按照《行政处罚法》,举办者可以在3天之内提出听证申请,教育局收到申请后7日内通知听证时间。听证由办案方和当事方参加,当事方可就听证内容做出有说服力的举证。松江区教育局有关人士说。

  孟母堂考虑行政复议

  法律界人士透露,在松江教育局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条文清晰的情况下,若听证时孟母堂不能提出具有足够说服力的反驳证据,则很有可能面临强制停学的处境。

  孟母堂另一名创办人周应之昨日声称,他们将暂不考虑提出听证申请“(我们)应该会申请行政复议,我们仍然坚持公民有在家的教育权。

  松江教育局表示,对孟母堂的学生,将严格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户籍、住所不在本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劝导他们回原籍就读;对符合入学条件,需要在本地就读的学生,将就近安排进本地公办学校就读。

  目前,已有部分孟母堂的外地户籍学生离开上海回到原籍。松江区教育局与当地教育部门进行沟通,协助他们在当地就学。

 作者:邹娟;张小骄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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